新泰塭仔圳地区都计 新北市审议通过

地方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都市计划委员会100年10月28日审查通过「新庄泰山塭仔圳地区都市计划」一案,未来透过市地重划方式开发,延续新庄副都心及结合辅大医疗专用区的发展,将能健全新庄、泰山地区都市机能并促进地方繁荣,全案后续将提送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审查。

跨新庄与泰山2地的塭仔圳地区位于特二号快速道路西侧及中山路 (即台1线省道)两侧地区,面积约470公顷,区内多为农业区工业区,早期为淡水河洪水平原一级管制区解除及区域防洪计划完成后配合「台北地区防洪三期工程拆迁安置计划」以安置原洪水平原管制区内住家工厂所作的整体规划,改制前台北县政府于87年及91年间陆续发布实施主要计划及细部计划,并于94年修订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规定并增订分区办理要点作为执行的依据。

新北市政府城乡发展局局长张璠表示,塭仔圳地区开发系为市府重大推动地区发展政策之一,同时,为配合「台湾桃园机场联外捷运计划」重大交通建设需要及新北市工业发展政策布局,重新调整塭仔圳地区定位,加上「新庄、泰山塭仔圳地区市地重划区规划暨分区工程基本设计」拟订过程,原计划内容有调整的必要,配合办理本次通盘检讨作业全面检讨土地使用、公共设施、交通系统及都市防灾的需求,并兼顾开发财务可行性

这次都计案修正的重点以考量时代趋势的改变做为因应方针,包括「少子化」现象使学校用地需做调整,经市府跨局处协调后,确认文中文小用地的调整,以不低于原都市计划定期通盘检讨实施办法规定,文中用地不小于2.5公顷,文小用地不低于2.0公顷的方向检讨,并考量该地区环境发展,检讨变更南侧地区的乙种工业区为住宅区,以及为控管整体开发地区都市发展规模及塑造良好生活品质,于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规定前院退缩及后院退缩规定,为能加速开发作业,后续将由新北市政府采公办市地重划方式开发。

由于这个面积广大的都计案影响层面较广,因此,今天有包括市议员黄林玲玲与蒋根煌都表达关心意见。在今天新泰塭仔圳都市计划由新北市都委会审议通过后,仍须提送内政部都委会审议,新北市政府城乡发展局都市计划科表示民众若有意见,仍可以书面陈述迳寄市府表达。若一切顺利,全案预计100年11月提送内政部,102年6月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