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狼师对10岁幼女下手 遭抓包竟恫吓要调查家暴

▲张姓狼师性侵小四幼女,今遭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示意图)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南投县埔里张姓狼师,2013年间在埔里某国小担任代课钟点教师,竟以简讯主动追求当时10岁的幼女,并在幼女家中多次发生关系。幼女家人抓包时,狼师竟恫吓家人,说为了要调查家暴事件,打算在幼女房间装设监视器最高法院27日依2个对幼女性交罪,重判狼师8年6月定谳。

判决指出,张男于2012年9月间到埔里某国小担任四年级社会科及资讯科钟点代课老师,没想到竟看与班上刚满10岁的小美化名)看对眼。张男主动传简讯给小美,说喜欢小美,并问小美是否同意交往,小美于寒假前回复允当其女友。之后两人在小美房间中发生关系,小美的哥哥在家听闻怪声,敲小美的房门,张男走出门后竟与小美哥哥发生冲突

没多久,两人又在小美房间中发生关系,小美的祖母返家后,询问哥哥小美在哪?张男停下动作,叫小美盖棉被假装睡觉,自己则是穿好衣服走出房门。并对祖母说,要在小美的房间里装设监视器,监视小美的父亲是否对小美家暴,随即离开小美家。

但小美身世坎坷,2015年间因目睹家暴又疑似被父亲猥亵,经县府紧急安置,在咨询师追问下才发现张男的行为。县府通报检警单位处理,张男遭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张男否认犯案,辩称确实多次到小美家中,但都是为了要调查小美父亲是否涉嫌家暴,并未与小美发生关系。但小美供称,张男每次都戴保险套,并准备润滑液,对她侵犯,这样的行为共计8、9次。

法院采信小美供词,但仅认定张男犯案2次并判刑。其中二审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为,张男身为代课教师,与被害人间为师生关系,应知被害人心智仍在发展中,竟利用少女情怀,加以指染,恶性非浅,因此判刑8年6月。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7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