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停车场猥亵7岁女童 前牧师被判4年6月徒刑

▲男猥亵7岁女童下场超惨。(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东报导

曾任牧师陈姓男子在2017年6月在教会停车场,趁四下无人之际,将一名7岁女童抱至大腿上抚摸猥亵,完全不顾女童哭泣抗拒。台东方法院日前将陈男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依判决书提到,女童当时哭着表示不要并以手推拒,陈男仍以强暴方法猥亵行为得逞一次,后来是因女童老师闻知此事后予以通报员警循线抓人,全案因此曝光

陈男矢口否认有强制猥亵犯行,辩称在停车场看到女童,当时坐在停车场水泥墙边石阶上,看到她快要跌倒、冲过来时,有伸手接住她,不记得碰到身体哪里,后来她开始哭泣并叫阿嬷,根本没时间摸或做其他动作,后来就从教会离开回家

不过,法官认为陈男妻子虽曾在教会礼拜堂内,对于女童所为指控有所辩驳,但事后随即至她的家中下跪道歉,若非已向老公确认有强制猥亵情事,实难认有何公开辩驳后再私下向下跪道歉必要。

法官认为事证明确,犯行洵堪认定,应依法论科,审酌陈男身为成年人,曾为神职人员,且与女童及其家属原有相当亲谊关系,仅为逞一己私欲,不仅侵害性自主权,更有影响女童身心健康正常发展,始终否认犯行,迄今未向女童或其家属亲自道歉、达成和解或实际赔偿损害,难认有何悛悔之意,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累犯,处有期徒刑4年6月。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