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师猥亵女童判刑 逃亡台中 南警逮获
张姓狼师(中)躲到台中,9日被台南警查缉到案。(读者提供/刘秀芬台南传真)
任职台南某国小的张姓教师,涉嫌猥亵30多名女童,经最高法院于去年11月判处4年多徒刑,但张未向台南地检署报到服刑,今年1月26日遭台南地检署通缉,人本教育基金会8日质疑,张姓狼师被通缉,未见警方起获,呼吁警方加油,台南市警方9日远赴台中市埋伏,28小时将人缉捕到案。
张姓狼师曾获20年资深优良教师奖,在国小任教期间却猥亵30多名女童,被控于2017年至2018年间,以擦乳液为由,抚摸其任职学校一女童下体、亲嘴,犯案共10次,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刑4年10月确定后,原定今年1月底到案执行。
张姓狼师被判刑后,未向南检报到服刑,据了解,他早在判决前已搬离台南住处,但户籍还留在台南,1月26日遭台南地检署通缉。
由于人本基金会要台南警察加油,台南市警察局立即召开专案会议,指定善化分局主政查捕逃犯,刑事警察大队、妇幼警察队、新化、玉井分局协助侦办。
警方指出,经专案小组运用大数据分析,全面清查张嫌交往关系等资讯,得知张于台中租屋,9日至中市北屯区某栋大楼地下一楼停车场埋伏,下午2时许,将张嫌查缉到案,全案依法解送台南地检署归案。
警方解释,要处理的通缉案件太多,由于此案未符合法务部「防范刑事判决确定案件受刑人逃匿联系作业要点」之「特定刑事案件」规定:须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确定,且有事实足认该受刑人有逃匿之虞者。台南地检署于判决定谳后亦未启动「防逃机制」,并非警方无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