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6男童 补教狼师二审判10年

台中市1家补习班男师,自2021年起2年多期间在教室、厕所等处,猥亵6名男学生,犯性交、拍摄裸体照等罪多达28次。一审依对未满14岁男子为性交等罪,判刑12年6月,老师不服上诉;二审审酌已与3童家长和解,改判10年,仍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市1家补习班男老师,自2021年起2年多期间内,分别在教室、厕所等处各对6名7岁男学生猥亵、性交、拍摄裸体照,多达28次,被害童控师「摸鸟鸟」、拍照,还说「很想把他踹到月球,被外星人吃掉」。一审依对未满14岁男子为性交等罪,判该师12年6月刑期,男师上诉,二审考量已与3童家长和解,改判10年,仍可上诉。

7岁男童「小堂」从小不爱穿内裤,2023年间突然主动向妈妈说要穿小内裤,妈妈起疑追问,小堂爆料,补习班辅导老师不但摸他「小鸡鸡」,还拍照;妈妈察觉有异报警,警方在同年5月9日到北屯区补习班及该师住处搜索,查扣手机及电脑,赫然发现不雅影像。

判决指出,狼师2020年7、8月起在该补习班担任儿童课后辅导老师,自2021年2月2日至2023年5月8日期间,分别在补习班的教室、厕所及仓库等地,各对6名国小1年级男童猥亵、性交,并拍下裸体、性影像共28次。其中,1男童在未满7岁时就惨遭毒手2次。

一审时,狼师坦承拍摄影片、喜欢年纪小男童,但否认违反男童们意愿。但小堂气愤说,很生气老师对他做那些事,很想「把他踹到月球上,被外星人吃掉」。另有男童母亲证称,儿子告知老师要拍照时,他用手遮住,但被老师拿开。

一审法官依拍摄、制造儿童性影像、对未满14岁男子为性交等罪判刑12年6月,男师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考量,男师坦承犯行并与3男童及父母达成和解,撤销原判,改判刑10年,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