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猥亵同仁遭判2年2月! 士院前庭长4点声明:上诉力争清白
记者黄哲民、庄智胜/台北报导
士林地院前庭长蔡明宏被控涉嫌猥亵同院女书记官、女法官,因此遭司法院停职,并被监察院弹劾。台北地院今(21日)审理本案,认定蔡涉犯强制猥亵,分别处1年6月、1年徒刑,合并应执行2年2月。判决结果出炉后,蔡明宏也发布四点声明回应,强调自己绝无猥亵行为,「坚决提出上诉,力争清白到底!」
▲士林地院前庭长蔡明宏。(图/记者黄哲民摄)
蔡明宏在士林地院任职30多年,曾担任行政庭长,他被控2007年间,以勘查士院净山活动路线之名,开车载1位女书记官上阳明山,在车内涉环抱女方贴胸吸吮,对试图反抗的女方说「再5分钟就好」,女书记官衣衫不整逃下车,最后仍在蔡男瞪视下回车内由蔡男送她下山。
此外,蔡明宏另涉前年(2022年)11月间,假装关心1位分发不久的年轻女法官,载女法官到阳明山吃饭后,下山时刻意开进「中湖战备道」旁窄巷内停车,在车内骚扰女法官。
案情曝光后,蔡明宏遭司法院停职,并被监察院弹劾。蔡明宏不服,公开声明自称遭「集体诬陷」、有心人带风向将他形容成「疯癫不堪、十恶不赦的色狼」,监院却偏听虚构的片面之词,使他名誉遭遇「杀人灭口」般的毁灭。
▲蔡明宏辩护律师丁昱仁。(图/记者黄哲民摄)
本案一审由台北地院审理,今判决结果出炉,认定蔡明宏涉犯强制猥亵,分别处1年6月、1年徒刑,合并应执行2年2月。蔡明宏稍早也发布四点声明回应:
一、本人再次严正声明绝无对告诉人为任何猥亵行为。
二、本案审理过程所呈现之证据已足证并无对告诉人等有何不法行为,法院却置之不理,予以忽略,但对于明显与证据矛盾、存在重大瑕疵之告诉人指诉,法院却未有必要之质疑与审查,率予采信。
三、由今日判决结果可见,法院未充分斟酌对本人有利事证,采认告诉人片面且与客观证据不符之指控,导致判决背离事实、显失公平。
四、本人深感不服,坚决提出上诉,力争清白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