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士院法官蔡明宏涉猥亵下属 出庭喊:上天会惩罚诬陷我的人

蔡明宏否认犯行,他强调「诬赖陷害别人的人,上天是会惩罚他的!」他说,还是坚持没有对告诉人行性骚扰行为。(赖佩璇摄)

士林地院前审判长蔡明宏,陷猥亵风波遭停职,因分别载女书记官、女法官上阳明山猥亵,遭依强制猥亵罪嫌起诉,台北地院今(1日)开庭,蔡明宏否认犯行,他强调「诬赖陷害别人的人,上天是会惩罚他的!」他说,还是坚持没有对告诉人行性骚扰行为。

蔡明宏今下午受访表示,告诉人A的部分, 在93年、97年、99年都已经接受过行政调查,说明自己没有对她骚扰行为。告诉人B的部分,她先说她死都不会忘记她的行车路线及行车地点,再来就是她夫妻定情地,但是经过自己反驳之后,她又改口说她记错了。

蔡明宏指出,B女说他买了一杯咖啡,在阳明山超商买的,但事后经过调查购买纪录,证明他没有买这杯咖啡。第三个,她说我喝完了咖啡在车上对她有骚扰行为,但是我说我没有之后,她又改变她的说法,说我先对她骚扰,再喝这杯咖啡。

司法官训练所第26期结业的蔡明宏,曾任审判长、行政庭长,2007年性骚女书记官后,卸下行政庭长,在士院任职长达30年,堪称士院最资深法官,蔡的案件原本由士林地院审理,但已移转北院审理。

全案起源于,去年六月司法官论坛一篇「妳不孤单」文章爆料,指资深法官「蔡董」前年11月15日以关心工作状况,中午开车载着刚分发的女法官到阳明山上吃饭,车辆却开到深山的「中湖战备道」旁,在车上涉性骚女法官不只一轮,最后女法官以下午要案件评议,要求下山。蔡随后发文「我如果有性骚行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赌上任何诅咒」。

士检起诉,2007年间,蔡时任行政庭长,借口查看净山活动路线,开车载着女书记官上阳明山,至人车稀少的避车弯,于车内涉环抱、头贴胸部吸吮,女书记官气愤制止,蔡称「再五分钟就好」女书记官衣衫不整惊吓逃下车,后续在蔡怒视下又上车,由蔡男开车送回家。

第二案为,前年11月,蔡邀约女法官到阳明山上土鸡城用餐,犯后以类似手法开车至避车弯称「头晕需要暂时休息」涉用力揉捏女法官左手腕询问旧伤,又涉掐捏大腿、隔裤子抠碰私处得逞,女法官惊慌翘脚防护,称下午要评议案件,拜托蔡赶快载她回法院。

原本案件由士林地检署侦结起诉,并由士林地院审理,但蔡明宏声请移转管辖审理此案。蔡主张,士林地方法院两度就检察官起诉的犯罪事实,向法官评鉴委员会对他声请个案评鉴,可见士院对他已存有不当偏见,有对他不利的预设立场,若继续由士院审判,难期公平。

蔡也认为,本案相关诉讼关系人、告诉人和他具有高度利害关系,具相当情谊或恩怨,他无法期待受公平审判,因此声请移转管辖。

台湾高等法院指出,蔡任职士院长达30年以上,曾任审判长、行政庭长等职务,与院内庭长、法官多有往来,足见他与士院曾有特别紧密的业务关系,考量蔡曾被士院声请个案评鉴,确有难以期待公平的具体事实,裁定本案移转至台北地方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