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被控非礼女法官与书记官 士院前庭长蔡明宏一审判2年2月
▲士林地院前庭长蔡明宏(中)否认猥亵女书记官与女法官,开庭前受访,声称「诬赖陷害别人的人,上天是会惩罚他的」。(图/记者黄哲民摄)
记者黄哲民、黄宥宁/台北报导
士林地院前庭长蔡明宏被控非礼同院女书记官与女法官,涉犯强制猥亵等罪嫌,蔡不仅被司法院停职、也被监察院弹劾,他坚称无罪,出庭时受访宣称「诬赖陷害别人的人,上天是会惩罚他的!」台北地院审结,今(21日)判决涉犯强制猥亵,分别处1年6月、以及1年徒刑,合并2年2月。可上诉。
士林地检署今派专人到庭聆判,婉拒回应记者提问。士检稍后表示,将等收到判决后再研议。
判决理由指出,审酌蔡明宏身为法官,本应保有高尚品格,谨言慎行,且蔡有多年刑事审判经验,应知悉性侵害事件对被害人冲击极大,不仅身心受创严重,也将造成被害人无法抹灭的痛苦记忆,2位被害人都被鉴定患有创伤后压力症状,蔡竟不知洁身自爱,为满足一己私欲,不尊重2位被害人的性自主决定权,案发后更虚构被害人有诬陷动机,不认罪也没和解或征得原谅,行为均应严予非难。
蔡明宏在士林地院任职30多年,曾担任行政庭长,他被控2007年间,以勘查士院净山活动路线之名,开车载1位女书记官上阳明山,在车内涉环抱女方贴胸吸吮,对试图反抗的女方说「再5分钟就好」,女书记官衣衫不整逃下车,最后仍在蔡男瞪视下回车内由蔡男送她下山。
此外,蔡明宏另涉前年(2022年)11月间,假装关心1位分发不久的年轻女法官,载女法官到阳明山吃饭后,下山时刻意开进「中湖战备道」旁窄巷内停车,在车内骚扰女法官。
女法官受辱案情,在去年(2023年)6月#Metoo风暴期间,被人上网到「法官论坛」揭露,指外号「蔡董」的蔡明宏对女法官「不只一轮的恶心骚扰」、「恶心就是恶心,没什么好说的」。事情闹开后,受害女法官挺身提告,喊话士林地院与司法院重视本案,切勿轻轻放下。
士林地院立刻免兼蔡明宏当时的审判长职务并调往简易庭,同时组成性骚扰申评会调查后,认定蔡被指的性骚扰成立,经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审议,认定蔡不适任法官,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建议「撤职」。
司法院去年11月已将蔡明宏停职,从月领19万余元薪资骤减为本俸的一半,仅约2万元。监察院今年(2024年)3月决议弹劾蔡,批蔡的犯行在类似弹劾案里情节最严重、受害人数也最多,蔡重挫法官形象与职务尊严,5位受害人更因此长期处于精神痛苦和阴霾。
蔡明宏不服被弹劾,公开声明自称遭「集体诬陷」、有心人带风向将他形容成「疯癫不堪、十恶不赦的色狼」,监院却偏听虚构的片面之词,使他名誉遭遇「杀人灭口」般的毁灭。
士林地检署侦办查出蔡明宏先前涉非礼女书记官的案情,去年12月一并起诉蔡涉犯强制猥亵等罪嫌,蔡认为本案使他与士林地院处于争讼对立面,士院对他已有不当偏见,若仍由士院审理本案将「难期公平」,且士院多位法官自请回避审理他的案情,因此向高院声请移转管辖到北院审理。
高院今年2月底裁准蔡明宏的声请。北院今年5月1日首度开庭,蔡开庭前受访表示「我还是坚持我没有对告诉人有性骚扰行为」,其中被控侵犯女书记官的情节,蔡明宏说士林地院早在2008年、2010年间已做行政调查,「说明我没对她有骚扰行为」。
针对被控非礼女法官的案情,蔡明宏说女方自称「死都不会忘记她的行车路线与停车地点,但是经过我反驳之后,她又改口说她记错了」,蔡明宏指女法官说他当时在阳明山前山公园买1杯咖啡,但事后调查购买纪录,「证明我没有买这1杯咖啡」。
蔡明宏说,女法官指控他「喝了咖啡,在车上对她骚扰行为,但是我说我没有之后,她又改变她的说法,说我先对她骚扰,才喝咖啡」可见女法官前后说法不一,蔡并声称「诬赖陷害别人的人,上天是会惩罚他的,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