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陈盈洁被控教唆伪造本票 一审判3年2个月刑期

艺人陈盈洁被控使用伪造胞妹名义签立的本票台北地方法院依教唆伪造有价证券罪判刑。(图/资料照/记者张曼苹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艺人陈盈洁被控2013年间因使用有亲妹妹签名的本票抵押借款,而该本票又为其亲姊冒名伪造,质疑陈盈洁根本是共犯,被检察官依伪造有价证券罪嫌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依「教唆伪造有价证券罪」判处3年2个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诉。

日前开庭,陈盈洁否认犯罪,并向法官强调「举头三尺有神明」。离开法庭时看到媒体记者采访,大大抱怨「我是杀人放火吗?」这次宣判,陈盈洁并未到庭。

根据检方起诉内容,陈盈洁在2013年间,向一名邱姓友人借款280万元,并开立本票抵押。由于一开始陈盈洁还有依约付款,但近年却连利息都付不出,遭邱男提告诈欺。

检方也查出,陈盈洁所使用的本票有亲妹的签名,而该张本票又涉陈盈洁的亲姊伪造,被依伪造有价证券判刑确定,因此检方认为,陈盈洁恐为共犯,将她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