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坛大姐大陈盈洁报到入狱 !犯「教唆伪签本票罪」要坐牢3年2月

陈盈洁今一早报到入狱。(照片 / 民众提供)

陈盈洁日前以身体健康不佳为由,向北检声请暂缓执行,但遭北检驳回。(图 / 本报资料照片)

曾以「风飞沙」、「海海人生」等歌曲走红的台语歌坛「大姐大」陈盈洁,被控教唆大姐以妹妹名义签发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最高法院今年7月驳回陈盈洁上诉,依教唆伪造有价证券罪判刑3年2月,没收犯罪所得43万200元确定,陈盈洁今早8时40分在亲友、经纪人及音乐制作人许常德陪同下向台北地检署报到执行。家属透露,陈盈洁患有中度阿兹海默症等慢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之后将声请保外就医。

现年69岁的陈盈洁,在2011年以要在厦门从事演艺事业为由向邱男商借200万元,后来再加借280万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陈女就和姊姊陈乃嘉讨论后,以妹妹陈郁心名义在本票上签字,邱事后追债时发现陈盈洁教唆伪造本票,愤而提告。

陈乃嘉2015年遭法院判刑1年7月,缓刑3年确定。检方认定陈盈洁教唆陈乃嘉犯罪,2人为共犯,依《伪造有价证券罪》起诉她,一审判处陈女徒刑3年2月,但台湾高等法院改判无罪遭撤销;高院更一审改判1年8月,缓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销发回更审。

高院更二审审理时,陈盈洁辩称并无教唆姊姊伪造,但法官依据证人证述、相关事证,不采信陈盈洁说法,判刑3年2月,并认定陈盈洁因本案获取110万元犯罪所得,扣除已返还66万9800元,余额43万200元应予没收。陈再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

陈盈洁日前曾以身体状况不佳,向北检声请暂缓执行,遭检方驳回,陈盈洁今早赴北检报到,希望日后声请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