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冒名妹妹签280万本票 歌坛大姐陈盈洁被起诉

陈盈洁被依伪造有价证券罪起诉。(图/资料照/民视提供)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歌坛大姐陈盈洁2013年间向友人邱湖借钱周转,并开了一张台币280万元本票,没想到本票上陈盈洁妹妹的签名是伪造的,陈盈洁胞姊因自首认罪,2015年已遭桃园地院判1年7月徒刑,缓刑3年。台北地检署侦结,认为陈盈洁和胞姊有犯意联络,2人为共犯,今依伪造有价证券罪将其起诉。

检方调查,陈盈洁多年前因经济状况不佳,陆续向好友邱湖借钱周转,2013年10月21日更开出一张280万元本票,邱湖担心陈盈洁财务状况,要求找另一人共同背书,没想到回家胞姐商量后,决定由胞姐伪造小妹的签名,小妹事后发现自己被冒签本票,马上向提出民事诉讼债权不存在。

陈盈洁胞姐当庭自首,坦承没有经小妹同意就伪签其姓名开本票,2015年桃园地院依伪造有价证券罪判其1年7个月徒刑,缓刑3年。台北地检署认为,陈盈洁与胞姐为共犯,今也依伪造有价证券罪起诉陈盈洁。至于邱湖控告诈欺部分,检方认为,2人长期有借贷关系,为民事纠纷,因此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