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晶伪造女医师签名骗胞兄 二审再遭判刑3月

▲张淑晶伪造签名,二审再遭判刑。(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利用各种名义坑杀房客的新北女房东张淑晶,2012年1月间胞兄合作,装修新北市捷运永安市场站旁房屋,但双方协议终止。张女协议书上伪造昔日闺密板桥知名卢姓眼科院长的签名,让胞兄带走协议书。事后张女遭起诉,一审判刑4月,案经上诉,高院二审26日改判她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张淑晶因多次坑杀房客,爆发多起纠纷,在路上被起底后,由检警单位进行侦办。新北地检署认定她坑杀160人,3年多前对她提起公诉。一审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本月初针对她坑杀78人的部分,判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罚金。

另外张淑晶与板桥知名卢姓眼科院长,多年前因处理购屋事由变成闺密,2人间有许多金钱往来。但2013年间,双方因金钱往来帐目不清,最后撕破脸闹进法院,双方间有7件以上官司,正在法院进行审理中。

至于本案乃张淑晶与胞兄张振盛之间的一起官司,2012年间,两兄妹协议共同装修新北市永和区中和路上,靠近捷运永安市场站旁的一户房屋,预备出租牟利。但两兄妹闹翻,中止合作装修,张淑晶对哥哥谎称,将引进金主卢姓女医师前来付款装修,因此双方要签订协议书。签约当天,张淑晶又说要把协议书先带走,让女医师签名,但张女最后竟在协议书上伪造女医师签名。哥哥与女医师事后提告,张女遭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张女成立2次伪造文书罪,判刑4月。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张女第二次行使伪造文书,乃承继第一次的伪造行为,成立裁判上一罪,因此两个行为仅论一罪,改判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