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涉伪卡案含冤服刑15年 再审获判无罪

工程师赖廷政15年前涉伪卡案入狱服刑,四度声请再审,9月26日合议庭依据电脑还原鉴定资料新事证,改判无罪。(图/美联社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财金资讯公司工程师赖廷政,15年前被控遭协助伪卡集团窃取信用卡交易资料,赖虽坚决否认涉案,但案件缠讼10年后仍被依窃盗罪判刑8月定谳并入狱服刑。赖出狱后四度声请再审,终于在今年4月获高雄高分院裁准,合议庭26日依据电脑还原鉴定资料等新事证,改判赖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检调2002年间追查一宗伪卡集团案件时查获10多万张伪造信用卡成品半成品及侧录晶片,意外发现竟有上百万笔民众金融卡、信用卡交易资料外泄,受害银行高达52家,检调怀疑当时在财金资讯公司担任工程师的赖廷政,收受伪卡集团120万报酬,窃取4.5万笔资料,逮捕赖男及伪卡集团首脑黄姓男子多人。

赖男虽一路喊冤,但他因被共犯咬出有收120万元不法款项、测谎未过、家中个人电脑有信用卡交易电磁资料,一、二审被依窃盗罪判刑1年4月,减为有期徒刑8月确定。赖服刑完毕后,自2013年起,三度声请再审遭驳回,直至今年4月终获高雄高分院裁准再审。

合议庭再审时认为,伪卡集团黄姓共犯等人证词前后翻供,另有罪判决引用赖男测谎未过报告,则是调查官自己嘱托调查局内部制作,未经法院同意,于法不合,赖当时也表示彻夜未眠,身心状态不佳,所以也未具证据力。

但合议庭依据刑事局侦办人员证称,在赖男家中搜出的电脑硬碟中虽还原出上百万笔客户资料,但该电脑是财金公司消除客户资料后发给赖男使用,2011年审理期间,经警方还原出其中有客户资料,在案发的2002年间,赖男应无相关技术可还原出电脑中的客户资料,加上赖属于维修部门的工程师,无权限接触信用卡交易资料,认定是对赖有利的新事证,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