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指认程序大瑕疵!刘正富遭冤判刑9年 获准再审

冤狱平反协会执行长罗士翔,说明刘正富遭冤枉指认案件。(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屏东县万峦万金营区外,2004年间发生一起斗殴事件,其中1名男子遭打死。事发检警单位凭借死者友人的指认,逮捕刘正富。刘正富百口莫辩,最后遭判刑9年定谳。检察总长为他提出3次非常上诉,但都遭最高法院驳回。而义务律师团为他提出再审,高雄分院24日裁准开启再审程序

本案发生于2004年8月19日深夜,屏东县万峦乡2个原住民村落发生争执,互相烙人双方相约在万金村「万金营区」大门前谈判。双方分别搭乘多部汽机车,并带着棍棒铁条,一言不合就发生群殴。混乱中,一方明显势弱,分散逃逸,其中一名包姓男子因跑得较慢,遭其他人围住痛殴,最后一哄而散。落败方事后回现场找人,发现包男奄奄一息,送医后不治身亡。检警根据现场遗留的棍棒、铁条,以及落败方的指认,逮捕刘正富,并依照伤害致死罪对他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期间,刘正富提出当天晚间的一张发票证明自己不在场,但这张发票却因警方保管证物疏失而遗失;另外刘正富与其他共犯间的电话通联记录,也是警方保管疏失而遗漏。而法院也根据落败方5名证人的指认,认定刘正富就是打死人的主谋重判有期徒刑9年定谳。

冤狱平反协会受理本案后,参与救援,多次提出再审、非常上诉。非常上诉部分,检察总长3度为他提出非常上诉,但都遭到最高法院驳回。另外提出多次再审,也被驳回。不过协会不死心,日前再向高雄高分院声请再审,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确实有警方指认瑕疵问题,乃影响有罪判决的新证据,因此裁准再审,并停止执行。

冤狱平反协会执行长罗士翔律师表示,对于这项指认瑕疵,先前就不断提出。因为警方在案发后8个月,才提出一张刘正富的照片,并让5名证人接续指认。「8个月后人记忆会有怎样的变化,这是一个大问号,接续指认这是污染证据方法,单一照片则是诱导式安排。」这也是高雄高分院最后采信的主要理由

刘正富于2013年7月22日入监服刑,至今将近5年,他的妻子女儿仍积极的为帮他平冤而奔走。而虽然《刑事诉讼法》再审的规定,已于2014年放宽标准,加入「发现新事实」作为声请事由,但本案事发至今已14年,能找到新事实或新证据的机会还能有多少?

▼冤狱平反协会为刘正富案件积极平反。(图/冤狱平反协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