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警自戕案 警大調查程序有瑕疵遭糾正

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驻所一名梁姓女警3月底举枪自尽。监委陈景峻今天说,中央警察大学处理梁女违规事件过于仓促草率,调查程序及退学处分事实认定有重大瑕疵,监院通过纠正警大。

监察委员陈景峻、叶大华、郭文东透过新闻稿指出,一名台南市梁姓女警,就读警大研究所期间,遭人检举窃取同学帐户财物,但警大未践行正当调查程序,未组成调查小组,由学生总队队长一人进行访谈,并制作访谈纪录,访谈过程未录音录影。

监委表示,在梁生坦承取用好友王生手机擅自转帐后,警大训育委员会就依据检举内容,草率认定梁生窃盗,并在3日内依警大奖惩规则「窃取他人财物」,勒令梁生退学,相关调查程序及事实认定,都有重大瑕疵。

监委说,警大未落实学生辅导及自杀防治的责任,勒令梁生立即离校后,就中断辅导关系,导致梁生返回原服务单位后,因身心受创,在今年3月31日留下遗书后举枪自戕。

调查发现,警大依据检举内容,认定梁生未经被害人王生同意,擅自使用王生手机以LINE PAY转帐后,立即删除转帐纪录,经检举人A生协助王生另以电脑查询,才发觉窃盗犯行,因而勒令梁生退学。

监委指出,梁生退学后,向警大申诉时,提出与王生使用通讯软体亲暱对话、经常垫借金钱习惯等事证,请求重行调查;警大研究生更连署,主张梁生与同学相处大方和睦,无窃取他人财物动机,请求给予梁生完成学业机会。

监委说,梁生向内政部诉愿时,另提出与王生从民国112年6月5日到12月20日,有多达38笔以iPass Money帐户相互转帐纪录,用以证明两人有频繁使用手机垫借金钱的生活习惯。

监委表示,但警大未厘清学生间使用行动载具进行消费、分担生活费用的行为模式,仅凭检举人单方指诉、也未厘清事实基础下,就认定梁生有窃盗行为,草率勒令梁生退学,又怠于透过申诉程序自我审查更正,使有利于梁生的事证与请求都未获接受,导致梁生身心受创而自戕,有重大违失。

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7日通过陈景峻、叶大华、郭文东所提调查报告,纠正警大,并促请内政部督导警大尽速推动学生辅导单位法制化,以落实学生辅导及自杀防治工作;另呼吁警大应续行追究、厘明学生总队调查取证,是否践行行政程序,以及检举人动机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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