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國會改革案違反議事程序 卓榮泰:表決有重大瑕疵

行政院长卓荣泰。记者曾原信/摄影

行政院针对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国会改革法案提出覆议案,行政院长卓荣泰今天赴立法院报告并备询。国民党立委林思铭不满卓荣泰没参与立法程序,也无调查,便于覆议理由指出立法过程有重大瑕疵,完全无视立院为此开过多场公听会与党团协商会议。卓荣泰承认并无调查过,但认为立法院表决过程有问题,譬如在场人数与表决人数不同,就是重大瑕疵。

卓荣泰今天赴立院表达提出覆议理由。他说,立法院于委员会、党团协商及院会审议时,未经实质审议及讨论,且限制持反对意见的委员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及对多数意见提出批评的机会,悖离民主议事程序应尊重及保护少数原则,有「未议而决」的程序严重瑕疵,违反宪法第63条「议决」法律案的规定。

不过,林思铭不满表示,行政院覆议理由包括审议程序不符合民主原则,具有明显重大瑕疵。「请问院长有参与过立法程序吗?」

林思铭指出,这项法案在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开过一次专报、三次公听会、一次党团协商,立法院长韩国瑜更开过多次党团协商会议,卓荣泰却是呼应民进党团,对立法程序指指点点,到底哪里违反议事程序?卓荣泰与行政院有调查吗?

卓荣泰表示,没有调查,不过有去了解状况。国会改革法案的立法过程确实有问题,譬如是在立院讨论发生状况,或是表决时出现在场人数与表决人数不同等,都是重大瑕疵。

林思铭驳,国家立法权属于国会,依权力分立原则,其他机关应该尊重立法院,学理上称为国会自律、国会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