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瑕疵 文林国小重选家长会长
新北市树林区文林国小上月召开家长代表大会及改选家长会长,投票方式明显违反规定,部分委员认为权益受损,于是一状告上教育局。对此,教育局认为程序有违规定,要求校方重新召开。(民众提供/高钧麟新北传真)
新北市树林区文林国小上月改选家长会长,新任会长以1票险胜,但当天却出现出席代签及重复委托书,校长郑旭泰将选举方式改为「出席委员举手投票」,有家长认为权益受损检举陈情,诉请新任会长「当选无效」,至少有3位蓝绿议员关切。对此,教育局表示,程序有违规定,要求校方重新召开;会议已于6日重开,并重选家长会长。
文林国小于上月23日晚间召开112学年度家长代表大会,根规定,每班最多推派2位家长代表出席,从中推举出家长会委员与常务委员,最后选出家长会长及副会长。有家长代表当晚因故无法出席,签下委托书,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家长透露,有4位家长代表发现会议签到簿被人代签,选举会长时,又发现重复委托书。于是校长提议将「匿名投票改为在场委员举手投票」。但有家长认为举手投票有失公允,委托书形同作废,等于剥削被委托人权益,且一人代理多人投票应被视作无效。
会议中仍采用「举手投票」,从3位副会长中选出新任会长,不过胜选者仅险胜1票。由于票数太过接近,家长不满状告教育局及向民代陈情。此外,会议中,与会的委员明码实价公布家长会干部捐款金额,当选会长须捐款5万元、副会长捐1.5万元、常务委员则捐8000元,当作家长会经费,协助校务运作。
郑旭泰澄清,以往现场会提供委托书,避免发生重复委托,本届会议中发现3份重复代签及1份空白委托书,为公平起见,「于是提议由在场的委员举手表决」。议员吕家恺指出,接获民众陈情,找家长开协调会并请教育局调查,检视选举过程是否符合程序,「不论选举结果为何,过程必须合乎程序正义。」
教育局表示,文林国小家长代表大会决议仅由现场出席家长委员表决,不符规定,影响委托人权益重大,已发函告知10月6日重行召开家长代表大会。6日当天依照规定,顺利选出新任家长会长,并已完成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