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程序有瑕疵? 柯文哲律師聲請提審 如屬實將當庭釋放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凌晨移送北检复讯。记者曾吉松/摄影【作者:曾吉松,日期:2024-08-31,数位典藏序号:20240831004522492】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容积率弊案,昨天指挥廉政署搜索约谈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到案,柯文哲拒绝夜间侦讯,当庭遭检察官逮捕,律师认为检察官逮捕后未声请羁押,程序有瑕疵,声请提审。台北地院上午10时20分开提审庭,法界人士表示,任何人只要认为逮捕过程不合法,都可以声请提审。一旦法官认定过程违法也会当庭释放。

法界人士表示,提审简单来说就是「我要声请见法官」,提审目的在防止法院以外的机关非法拘禁人民,而保障人民的身体自由。

法界人士指出,我国宪法为实践正当法律程序而订定提审制度即时救济程序,提审法中规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时,其逮捕拘禁机关应将逮捕拘禁原因,以书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亲友,并至迟于24小内移送该管法院审问,本人或他人也得声请该管法院,于24小时内向逮捕机关提审。

同时,法院对于提审声请不得拒绝,并不得先令逮捕拘禁机关查覆,逮捕拘禁机关对于法院提审不得拒绝或迟延;人民遭受任何机关非法逮捕拘禁时,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声请追究,法院不得拒绝,并应于24小时内向逮捕拘禁机关追究,依法处理。

法界人士认为,若仅因柯文哲拒绝夜间讯问而当庭逮捕,程序确实违法,但柯文哲拒绝夜间讯问,检方告知认其涉嫌重大且逃亡、串供之虞等,将对他声请羁押,再当庭逮捕,且有侦讯笔录佐证,法官则会支持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