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毒虫携毒遭活逮「声请提审」遭当庭释放引哗然 中山警:持续侦办

3毒虫携毒遭活逮「声请提审」遭当庭释放引哗然,中山警:持续侦办。(中时资料库)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员警巡逻时发现一辆汽车停等红灯越线线,进行拦查却发现保温瓶藏有毒品,立刻逮捕车上3人,现场起出大量毒品及注射针筒,3人警讯否认持毒,并质疑警方在未获同意下搜索,要求声请提审,法官检视密录器后,发现因未录得完整画面,认为员警执法程不符法定程序裁定当庭释放3人。法官此举引起警界哗然,但中山分局强调,尊重法官裁定,但该案违法持有毒品部分仍将依法侦办。

根据调查,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员警于2日凌晨4时许,在中山区林森北路376号前,见一辆白色租小客车停等红灯时超越停止线,遂上前盘查,车上三人配合下车受检,经当事人配合检视其所携带的背包及车内物品,发现背包内有一蓝色保温瓶,于是由当事人主动自行打开瓶盖供警方检视之际,警员当场目视内部有白色结晶体和白色粉末,另车上另2名乘客也当场主动交付身上之毒品,现场皆坦承系为毒品。

警方当场将三人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逮捕,并带返所侦办。返所后在三人身上共起获毒品海洛因4包、安非他命6包、电子磅秤、夹链袋及注射针筒12支等证物,以毒品检验试剂初步检验呈阳性反应。

三人于侦询过程中提出提审要求,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于同日14时30分开庭,经查在场执勤员警均有开启密录器,惟因当时处动态盘查过程,仅其中1名员警佩戴之密录器摄录得有效画面,复经法官检视其内容,因未录得宋男同意受搜索之影像,法官认为三人遭逮捕程序未臻周全,裁定当庭释放。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表示,尊重法官之裁定,将再精进员警执法作为,另针对本案当事人违法持有毒品部分,仍将依法侦办。

防制毒品危害,向为警方重点工作,仍将在符合法定程序下,持续强力查缉打击不法,期净化社会治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