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警筆錄自己打、採尿程序有瑕疵 毒男逆轉不用觀察勒戒
台中高分院。记者曾健祐/摄影
洪姓男子被南投警方带回验尿呈毒品阳性反应,一审被裁定送观察勒戒,洪不服抗告控诉警方执法有问题。二审调阅警方做笔录的影像,发现「仅有画面,没有声音」,且洪嘴巴几乎没动,警员手却一直打笔录,也质疑警方采尿、唾液却不同时送验DNA,程序有瑕疵,撤销驳回,全案确定。
南投地检声请指出,洪男吸食安非他命,经南投县警局刑警大队2023年1月12日持检方鉴定许可通知他到案,采尿验出毒品阳性反应,声请送观察勒戒。南投地院一审时,洪否认吸毒,主张采尿程序不合法,一审认为,警方有先出示验尿鉴定许可,认为程序合法,裁定洪送观察勒戒。
洪不服抗告,主张警察执法有问题,表示警方找他时先问有没有偷东西,以窃盗罪嫌将他带去草屯中正派出所内验尿,但采完尿不是他亲自封存,事后做笔录关于买毒品时间也不是他说的,是警察讲的,他在笔录签名是想快点离开,但后来没被起诉窃盗案,不知道为何要被送观察勒戒。
台中高分院二审查,全案南投刑大执行毒品案通讯监察时,发现监视器拍到1名药脚和洪男住处仅相距100公尺,从长相研判可能是洪,因而南投地检声请验尿许可;但洪表示,监视器拍到的人不是他,自己很久没回老家,从手机定位也知当天不在那,2人发量、声音都不同。
二审再查,洪男否认警询时自白吸毒,经调阅警方当天警询笔录录影档案,却「只有画面,没有声音」,承办员则称原因不明。二审再勘验录影,发现「洪男嘴巴几乎没什么动,警员的手却一直在打笔录」,对此洪也称,打笔录的警察是按旁边另一个警察回答做笔录。
二审也发现,警方还对洪采验唾液,通常是为取得DNA比对,但警方却只将检体送验毒品成分,没比对DNA,法院更是两度询问警方鉴识结果,佐以询问调查局,才知警方根本没送验DNA。
二审质疑,警方不请求调查局同时鉴定毒品成分、DNA,而是经法院一再询问,才表示要转请其他单位鉴定,实在不合里。二审认定警方笔录、尿液采证过程,均有疑问,排除证据后撤销原裁定,驳回检方声请,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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