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法务部认定与翁茂钟餐叙 曾勇夫向社会致歉:自己需检讨

法务部蔡清祥7日公布翁茂钟第二波调查报告。(陈志贤摄)

富商翁茂钟与司法人员不当交往案,法务部7 日公布第二波调查报告,认定前法务部长曾勇夫虽与翁茂钟案件无关,但曾接受翁饮宴或收受衬衫,曾勇夫7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喊冤,表示他认识翁10多年,他北上台北任职后,才跟翁吃过1、2次饭,他跟翁交往非常小心,从来没有谈过案件,他对于法务部调查结果,认为自己有必要检讨,也向社会大众致歉。

法务部今天调查报告,指8名检调人员虽与翁茂钟案件无关,但曾与翁饮宴或收受衬衫较为频繁,包括时任最高检察署检察官明仁、时任最高检主任检察官曾勇夫,以及前调查人员莫天虎潘鸿谋、陈义生刘新太周有义汤克远,分别移由所属或原任职机关首长进行职务监督,或由调查局考绩行政议处

曾勇夫表示,他是在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期间,认识翁茂钟,当时翁是矫正协会台南分会会员,他在南检期间与翁并无交往,直到他离开南检10多年,北上台北任职后,印象中才与翁吃过1、2次饭,且餐叙过程也早就记不得,他根本不知餐费是谁付。

曾勇夫强调,他任公职数十年一直相当谨慎,谨守公务员分际对外交往相当小心,他从来没有在翁或其他当事人的面前谈过案件的情事,10多年了才跟翁吃过1、2次饭,收过衬衫,不过,他对于法务部调查结果,认为自己有必要检讨,也向社会大众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