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凤胞弟唐宗浩涉强吻女童 二审减轻改判刑10月

唐宗浩涉嫌亲吻女童,二审改减轻为10月。(图/翻摄GitHub网站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行政院政委唐凤胞弟唐宗浩,涉嫌在2018年9月间,在淡水宫庙前亲吻一名4岁女童多次,直到被现场其他大人喝止才停手。唐宗浩当时辩称「看女童长得可爱,一时冲动,没有恶意。」但检方仍提起公诉,一审将他判刑1年6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9日二审减轻,改判刑10月。可上诉。

36岁的唐宗浩是唐凤的胞弟,因为哥哥自小被视为天才,活在天才光环下的唐宗浩并未因此自卑自弃,也有自己的一片天。他担任「自主学习促进会」资讯长,教导体制内外父母如何陪孩子数学、也教有兴趣小朋友数学和程式。另外他先前也曾接受《亲子天下》专访,提到当时两岁半的儿子「小太阳」,说到「我已经看到自学的好处,希望孩子不管在什么教育环境中,都可以保有自学的心和习惯。」

至于本案发生于2018年9月19日,晚间6点左右,唐宗浩带着儿子至淡水某宫庙游玩,附近也有妇人带着2岁及4岁的女儿散步,没想到唐宗浩却趁着母亲照顾2岁妹妹时,在儿子面前强行抱起4岁女童,多次亲吻,直到被大人喝止才停手。唐宗浩之后在网路上回应「昨天带小孩散步运动,在太子庙玩了一会,两位孩子一起吃龙眼干,三人互动了一阵子,我想跟小孩们玩,一时没多留意适当性,就把小孩抱起又放下。虽然没有恶意,也没有其他意思,但这举动没先询问孩子与妈妈同意,是我的疏忽与不礼貌,非常抱歉!」但女童家属提告,检方仍依照「加重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唐宗浩亲吻女童4次,因此判刑1年6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后,二审于29日宣判高院认为,唐宗浩为躁郁症患者犯案前因为更换药物,造成病情不稳,案发时已处于轻躁症发作,辨识能力控制能力均呈显著降低之状态,所以才会一时失虑而犯案。另外他犯后即向女童父母致歉,与之达成和解并实际赔偿,取得女童父母谅解。高院认为他颇有悔意,此外考量本罪为本罪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院除将他依照刑法19条第2项「辨识能力及控制能力均呈显著降低」规定减刑以外,也认为本案情轻法重,再依照「情堪悯恕」的规定第二度减刑,最后高院改轻判他有期徒刑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