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陈浩南」性侵少女打野炮 二审改判5年缓刑

电影中的陈浩南一角,可是打打杀杀的。(图/资料照片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网路自称「台北陈浩南」的19岁林姓男子被控在MTV、宾馆性侵国中学生,甚至带到桥下「打野砲」,一审判刑4年6个月,台湾高等法院认定他三度性侵犯行,改判2年徒刑、缓刑5年。

检警调查林男在102年2月透过网路语音聊天室认识年仅13岁的国生女学生,他邀约女方及1名男友人一起在台北市西门町见面,后来带女方去看MTV并要求男友人离场,在MTV包厢内强脱女方衣物性侵两次。

林男事后要求女方继续与他发生性关系,还恐吓女方若不乖乖就范,就到女方家及学校去乱,并在网路上发布他们在MTV性交的经过,女方因此多次赴约发生性关系,其中有1次甚至被带到北市成美桥下打野砲,且过程中不戴保险套

被害女学生后来在脸书吐诉相关经过,许多网友转载,痛批林男是变态强奸犯,甚至写E-MAIL给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杨治宇,要检察官出面主持公道;台北地检署立即分案侦办,后来依加重强制性罪嫌起诉林男。

林男在起诉前一直辩称是双方两情相悦,法院开庭时,林男改以认罪,但仍坚称不知道女方才13岁,法官认定他涉及三度性侵,判刑4年6个月,事后林男自残并在脸书PO出手臂包扎纱布的照片,坦承自己的行为太幼稚,「我以后不敢了」。台湾高等法院审酌林男三度性侵犯行及犯态度情形,判他2年徒刑、缓刑5年。全案还可上诉。

维基百科介绍,「陈浩南」是香港漫画古惑仔》的主角,出生于澳门,属于漫画中一个虚构黑社会组织洪兴社,性格忠直,重情讲义,14岁便跟随大佬B。大佬B被花仔荣杀死后,成为铜锣湾揸FIT人,于江湖巨人排名战中,和太子一起成为二路元帅,及后带领大飞等人参加K-1世界之最后,已经被蒋天生点名,成为洪兴第三代龙头。刚带领洪兴会员前往台湾和山鸡毒蛇帮火拚,最后以胜负不分的成绩回港艺人郑伊健因在《古惑仔》系列电影中饰演陈浩南一角而广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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