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台北陈浩南」性侵国中女生被诉

19岁男子林以恩自称是「台北陈浩南」,去年初在网路名人帅哥FBI」邓佳华聊天室,认识13岁的国中学生蝶蝶」,将她带到MTV性侵后,恫吓她要当其「砲友」,总共性侵她6次,甚至在成美桥下性侵她,女生事后将过程PO上网,引发网友公愤,写EMAIL向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杨治宇检举。台北地检署今(26日)依加重性交罪嫌起诉林。

蝶蝶控称,去年2月她在邓佳华语音聊天室与网友聊天,自称「台北陈浩南」的林以恩邀约她出游,当晚林与朋友捷运西门站与她见面后,3人到U2MTV,林却支开朋友,仅她和林一起看电影林先对她毛手毛脚,最后进而动手脱去她的衣服,她无力抵抗,惨遭性侵。

事后,林恐吓她要当他的「砲友」,随叫随到,不然要到她家、学校堵她,把她被性侵的过程公开,她只好任其摆布,被迫与林在宾馆发生多次性关系,甚至有一次还被带到台北市成美桥下性侵,每次林都故意不戴保险套,让她痛不欲生。

检方调查时,林以恩坦承有与少女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是两情相悦,且发生时间在100年,当时他仅17岁,也是未成年,企图逃避罪责

但检方传唤当天与2人逛街的林男友人作证,确认发生时间在去年2月,当时林男已满18岁,另检方也传唤邓佳华作证,证明案发时被害女学生未满14岁,不采信林说词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