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前女友网路控诉「口交性侵」 他怒告却被打脸:与事实相符

徐男前女友指控性侵、口交。(示意图/CFP)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徐姓业务员被3名前女友指控性侵、口交、脱衣,相关言论还被放到脸书和LINE上,气得他提告妨害名誉,但检察官认为他过去确实有过类似不良纪录,因此属于可受公评之事,且与公共利益有关,因此处分不起诉。

据《联合报》报导,前年7月曾经和徐男交往过的卢女传LINE给赖女指控他「说了多少谎言」、「编织多少形象」、「太丑陋了」,还告诉某汪姓友人「你知道他的招数吗?第一次见面就要扒光我的衣服」、「他都把女生带去车上口交」等等。

同样也和徐男交往过的陈女也在脸书上指责「此人皆用口交性侵无知少女强迫人家购买商品,已有受害者两人报案提告,请由其他被害者行使个人应求偿法律之个人权益,请广为转发,不要再让有人被此人侵害。以上,极重要,必阅。」

第三名曾跟徐男交往过的陈女也同样将类似内容用LINE传给赖姓高姓女性友人,并议论纷纷,影射他以不正当手段经营生意,因此事后徐男向3人提告,认为行为已贬损他的人格及社会评价

检方调查后认为,徐姓男子涉嫌在2016年7月至11月间,在车内要求3位被害女子帮他口交,不过最后认定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然而徐在性侵案中承认与女生第一次见面时,有用手碰触对方身体性器官手指也有插入女生下体,而对方也有帮他口交,因此认定3名前女友所说内容认定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攸关众多客户权益,属于可受公评之事,与公共利益有关,属适当评论,认定妨害名誉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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