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当砲友 「台北陈浩南」求重刑

19岁男子林以恩自称「台北陈浩南」,他在网路聊天室认识13岁的国中女生蝶蝶」,将她带到MTV性侵后,恫吓要她当「砲友」,前后性侵6次,甚至在桥下性侵她,女生将过程PO网,引发网友公愤,写电子邮件向台北地检署检察长杨治宇检举。北检昨依加重性交罪嫌起诉林。

检方调查时,林以恩坦承与少女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是两情相悦,且发生时间在100年,当时他仅17岁,也是未成年,企图逃避罪责

但检方传唤当天与2人逛街的林男友人作证,确认发生时间在去年2月,当时林已满18岁,另检方也传唤邓佳华作证,证明案发时被害女学生未满14岁,不采信林说词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