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员工女友玩3P 老板夫妻判重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对经营清洁公司吴姓夫妇,联手性侵员工的未成年女友,高雄地方法院2日依强制性交、恐吓等罪判处吴男12年6个月、吴妻鄂女7年2个月。

吴男与鄂女夫妇经营清洁公司,23岁的董女民国98年8月间到吴姓夫妇的清洁公司上班,董女因屏东住家遭受莫拉克风灾,带着年仅16岁的同性女友搬到高雄与吴姓夫妻同住,吴男竟趁董女外出分派传单、打扫时,性侵被害人得逞,并恫吓她不能让董女知道。

同月底,吴姓夫妇再趁董女外出打扫时,吴男夫妇在少女面前口交活春宫,再由吴妻压制被害人在地,让吴男性侵得逞,并再度出言恐吓。几天后,董女因吴男不支付薪水,辞职回屏东后,发现女友以香烟烫手、拿刀片割腕,及服用大量感冒药等自残行为,追问下才查出内情,并向警方报案逮捕吴姓夫妇。

吴姓夫妇否认指控,但被害人指证吴男身上刺青下体入珠等性特征明显相符,且谈及遭强迫过程当庭哭泣、啜泣、激动到无法继续陈述,是遭性侵害后的创伤症候后遗症雄院认定吴姓夫妇辩词不可采信,合议庭依共同强制性交、恐吓等罪判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