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稱做愛消業障 下藥性侵女友女兒還3P...重判13年

新北市三峡区一名林姓男子2020年2、3月间,竟连续7次自称神明附身要「消业障」,要求同居女友女儿喝下不明药物后性侵,过程中还要求做爱要满7次,才能成功驱赶被害身上冤亲债主,让法事圆满,甚至和母女同时发生性关系。新北地方法院依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共7罪,合并判处林男徒刑13年。

判决指出,林男2020年2、3月间,分别在住处或工作所在工厂的神明厅、住处房间性侵被害人,每次事前都会要求被害人喝下名为牛樟芝,实则不明成分的饮料,待被害人感到晕眩、无力反抗时再加以性侵。当中林男无视被害人拒绝或生理期,坚持内射才有法力,如果拒绝就不能算7次里面的1次,将导致整个法事失效。

事后林男与被害人对质时,辩称自己和母女2人「或许是有一些姻缘我也不知道,什么姻缘卡在一起…神明跟我们讲,我们3个是主要修行人…啊我也不知道说当时为什么迷迷糊糊一定会发生那种关系」。

警讯时他又供称,是「上面」关圣帝君指示做他什么就做什么,不否认曾与被害人母女3人一起「净身修行」,也就是没有穿衣服一起修行。至于喝饮料有放松效果,可以更快进入「无」的状态。

为此,合议庭斥责林男,佯装以宗教名目的神棍和下药等手段,无视自己身为其母男友身分,强制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多次,甚至找来其母加入,「显见其居心险恶,泯灭人性,非常人可比」,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创求医,恶性重大,依法予以重判。

新北市三峡区一名林姓男子,连续7次自称神明附身要「消业障」,要求同居女友女儿喝下不名药物后性侵,甚至同时和母女同时发生性关系,新北地院依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共7罪,合并判处林男徒刑13年。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