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称驱魔性侵前女友 兽男还录性爱影片要胁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县一名25岁石姓男子今年3月传讯给有听障女友,佯称要驱魔要求女子住处,以酒精迷昏女子未果,不顾反抗强制性侵并录影恐吓。台中分院维持地院刑度判11年4月。

判决指出,25岁石男的前女友为听障、语障等多重身体障碍,今年3月间多次打电话、传简讯或在网路上向前女友指称,神明指示要帮她驱魔,约女子到他住处。

女子不疑有他赴约,石男先在住处客厅架妥、开启照相机录影功能,以作法幌子,伸入女子衣服内碰触胸部腹部、背部等处,又以沾有药用酒精毛巾企图迷昏她,女子察觉抗拒,却仍让石男性侵得逞。

▲有男子拿消毒用的药用酒精企图迷昏前女友。(图/东森新闻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石男事后将录影内容播放给女子看,并在日历纸上写道「如果说出去,FB(脸书)的人会看到这影片」,要胁女子不得报警。女子事后向友人求助,才在友人的陪同下报警侦办;石男则向警方供称,因从小缺乏长辈教养道德观低,加上家中奶奶需要照顾,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据了解,石男今年2月间已因涉妨害性自主案遭起诉,事隔1 个月又犯下此案,一审以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处徒刑11年4月,石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以被害女子不愿原谅石男,双方并未和解,而石男以强暴、药剂企图迷昏被害人,强制性侵,恶性不轻,一审量刑妥适,而判处驳回,全案窃录及恐吓等部分不得上诉,其余部分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