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姑丈涉性侵7岁外甥女还扯谎 二审判3年10月不缓刑

台南市一名重度听障男子,性侵未满7岁小外甥女,被台南高分院判刑3年10个月,且不予缓刑。(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一名重度听障男子被控受托照顾未满7岁小外甥女时,竟戴保险套性侵女童,台南高分院审理时,他还扯谎称只磨蹭下体未侵入,但因女童指证甚详,法官采信女童所证依性侵罪将他判刑3年10个月,且不予缓刑。

台南高分院判决指出,该名听障男子是未满7岁的被害女童的姑丈,103年9月间,女童母亲父亲,因需到外岛工作,把女童托付给住在台南市的被告姑母照顾。

被告明知小外甥女未满7岁,竟对女童起淫念,某日凌晨,他在房内先脱掉裤子,再戴上保险套,接着脱掉小外甥女裤子,先用生殖器磨蹭女童下体,后来竟插进女童阴道前端,因被告生殖器无法全部进入女童阴道,且女童喊痛,被告才停止性侵行为。

女童父母回来后领回女童,而后因女童父母再度需到外岛工作,想将女童托付被告夫妻时,发现女童不愿再到被告家,与被告、姑母同住,才察觉有异,经追问下才发现被告犯行,愤而报案诉请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