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运将下药性侵两韩女案 二审轻判7年4月
计程车司机詹侑儒(41岁),去年初接获3名韩国籍女游客的包车,竟对其中2人下药,并性侵其中1人。事后韩国被害人透过朋友在网路上发文,报警处理,逮捕詹男。一审依加重强制猥亵、欺瞒施用毒品两罪,重判11年。案经上诉,高院二审11认定詹男仅犯加重强制性交罪,改轻判7年4月,可上诉。
高院这次改判理由,认为詹男确实手指性侵其中1名被害人,这部分构成刑法利用大众交通工具、并以药剂犯之的「加重强制性交罪」,本罪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这部分判刑7年4月。至于一审认定有罪的欺瞒施用三级毒品罪,高院认为詹男下药时,自己也不清楚到底下的为何种药物,这部分主观犯意不成立,因此无罪。
本案发生于去年1月初,有韩国网友在网路发文,指称3名韩国女大生结伴来我国游玩,包下詹男驾驶的计程车,其中2人喝下詹男提供的饮料后,就陷入昏迷,另1人机警未喝。由于近年来日韩游客来台旅游数增加,PO文出现后引发喧然大波,检警单位循线逮捕詹男,并声押获准。检方对他提起公诉,并求处15年重刑。
一审法院审理时,詹男要求精神鉴定,强调犯案时不具责任能力,意图脱罪。但法院鉴定后,还是认定詹男具责任能力,必须负责。但一审法院采信詹男供词,认为他仅抚摸被害人胸部、下体,并未性侵,因此论以加重强制猥亵罪。另外还认定他犯下欺瞒使用三级管制毒品罪,两罪合并判处11年。案经上诉,高院11日做出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