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林依晨前男友郑家尧性侵少女案 二审重判7年半

▲郑家尧到法院出庭。(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晨神林依晨前男友郑家尧被控性侵、猥亵友人13岁混血女儿案,一审遭判2年8月,案经上诉,高院29日宣判。高院改认定他犯下刑法「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与「对14岁以下女子性交罪」,共4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诉。

Amy的父亲这次也到庭聆听宣判,他以英文表示,对于「虽然自己女儿的行为仍有争议,但对于这次判决还可以接受。」

郑家尧(48岁)2013年因热爱运动结识少女Amy的父亲,郑男常到对方家中作客不料却与当时年仅13岁的Amy发生恋情。2014年2至4月间,郑男多次在自宅、Amy住处抚摸亲吻Amy胸部,甚至要求性交、口交。同年8月,郑男开车载Amy到礁溪游玩3天2夜,2人在下榻饭店性交,返途又在车内要求Amy口交。Amy父亲知悉后震怒,除提出告诉外并求偿500万元。

刑事部分,郑男遭检方认定犯罪嫌疑重大,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时,郑男否认犯罪,辩称2人出游并无发生亲密关系,是因Amy父亲曾向他借17万5000元,不满被催债,Amy帮父亲出气才反咬他性侵。

但一审士林地院根据Amy的供述,认为若非亲身经历,不可能详述性行为过程及郑男下体特征,因此认定郑男犯下2罪,宣告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8月。案经上诉,高院29日做出改判

郑家尧本富商,因2010年和小14岁的林依晨恋情曝光,才受到外界关注。由于林依晨形象好、演技好、待人处事好,被封为「零负评女神」;但唯一对媒体爆发之事,就是这段恋情。当年外传郑男已有过婚姻小孩,林依晨震怒回应:「现在和我交往中的这位男士,并不神秘,只是低调,他没有让我烦恼的、不当的异性交往关系,从未有过婚姻纪录、也未曾有过小孩。」不过林依晨结婚后,面对郑男的性侵案件仅淡淡透过经纪人回应:「已经很多年未与郑先生联络,也已经很久没有郑先生的消息了,我们实在没有权利立场来回应或发表任何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