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喝花酒 收贿放水工程验收 北市水利处前技工二审重判16年
7年前担任台北市政府工务局水利处技工的黄明仁,接受业者招待喝花酒且收贿,收放水、增加工程款等方式包庇厂商,新北地方法院将黄男判刑8年4月,台湾高等法院重新认定犯罪事实及罪数,将黄改重判16年。可上诉。
黄明仁当年负责承办景美溪右岸堤防整建案、兴隆路涵管改善案及南建国下水道结构修补案,他接受得标业者招待到有女陪侍之场所消费,再以承办人立场,口头建议办理变更设计厂商合理提高变更设计价额,协助顺利取得工程款。
高院考量黄明仁否认犯行,但有证人证词及卷内相关监听译文、廉政署行动搜证纪录表、照片、相关签呈、会议纪录、签到表等,黄的犯行明确,依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等罪,将他重判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