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二航厦扩建案收贿泄密 前工程处长判9年2月定谳

最高法院。(图本报资料照)

前桃园国际机场公司工程处长林文祯与工程师吴俊宗,办理经费2亿元的桃机二航厦扩建工程期间,发现业者想加快进度,趁隙索贿共290万元,林还将工程包给特定业者。桃园地院依贪污等罪判林10年有期徒刑,吴5年2月。台湾高等法院撤销改判林9年2月,吴3年8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桃机公司2015年办理第二航厦扩建案,因前置作业调查疏失,2015年迁移管路时,发现与现有地下室梁柱抵触;2016年3月暂停施工并报请第1次变更设计,但因变更设计工程价格仍未议定,业者请桃机公司召开先行施作项目「估验付款及契约变更办理期限」协商会议,希望加快工程进度。

林文桢见到有利可图,与吴姓工程师向业者索取了600万元回扣,业者为使工程顺利通过,将部分贿款交给吴男。总计林得手180万元、吴110万元。

梁姓业者为协助公司取得另件桃机公司道路维护案,请林文桢提供资讯,林在2018年3月将道面维护案之历年标比文书照片、预算总表、详细价目表提供给梁姓业者,让业者取得标案。

梁也请林文祯将新编列工程办理限制性招标交由该公司得标,最后以约2400万得标。业者原本要交付130万贿款给林,但是还来不及付钱就被查获。

二审认定林文桢被控4案,构成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期约贿赂罪以及泄密罪3罪,审酌他缴回180万元犯罪所得等,判刑9年2月;吴俊宗缴回110万元犯罪所得,依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判刑3年8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