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案收贿放水 花县观光处长收押

花莲县政府观光公共事务处处长陈又珍涉嫌贪污案,经检警漏夜讯问陈女虽否认索贿,但检察官以事证明确,昨天依贪污等罪声押陈女、屏东科大客研所长郭训德厂商康佳多媒体负责人康海智三人获准。

此外,涉案被告厂商王志雄陈怡夫妇、康海智妻子梅舜蕙、观光处职员北辰各以五万元交保、经济部矿务局承办人谢嘉容十万元交保。据了解,涉嫌行贿的康海智坦承行贿陈又珍外,另行贿一名评审委员,检调将扩大追查案情

台北地院表示,经讯问陈又珍、康海智及郭训德后,康大致坦承行贿、帮助诈欺取财及逃漏税捐等犯行;郭训德则坦承诈欺取财及逃漏税捐犯行,但否认行贿;陈又珍则完全否认收贿,但比对三人供词多有不符,且多违常情,三人涉嫌重大。由于本案仍有多名涉贪的标案评审委员与证人尚未到案,显有勾串共犯及证人可能,因此裁定羁押。

调查局指出,花莲县康佳多媒体公司从九十七年起,为争取客委会相关工程,找来与客委会关系良好的屏科大教授郭训德关说,取得「台湾客家特色产业行销标案,再透过郭充当白手套行贿官员

去年间,康佳公司为承揽花莲县政府观光行销、七星风景区设施等七项劳务及工程标案,透过郭训德等两名白手套行贿陈又珍,陈女明知康佳公司借牌围标,却利用职权指示下属徐北辰护航,并以限制性招标协助康佳取得多项标案。

事后,陈又珍以标案金额一成为回扣,向康佳索贿,并以业务需要,要求康佳提供iPhone手机供她使用。检调怀疑,郭训德及徐北辰也从中获取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