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所检验员验车放水 收贿2.4万判3年半
陈姓代办验车业者勾结并行贿曾任职台北市监理所检验员的何姓男子,放水让轮框加大、加装车顶架等不合规定的车辆通过,消息传遍业界,业者都找陈、何验车,陈、何各获利3万3000多元、2万4000元。台北地院依贪污等罪各判何、陈徒刑3年6月、6月。可上诉。
何食髓知味,转往嘉义担任检验员,陈进而把有问题的车辆从北部送到嘉义,让A车B验、改装车或车身样式不符等原本车辆通过检验,陈行贿何16万元,嘉义地院日前也依贪污罪判何徒刑4年6月、陈2年8月。
判决指出,何男自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任职台北市监理所检验员,负责验车业务,陈姓业者2016年12月邀宴何男,请求何验车放水,自2017年1至4月按月给何私人停车费用2000元、另验车放水,何每辆车可获数千元至万元不等贿款,陈并为何申办手机,作为接应、联系送验车辆时使用。
由于其他业者得知陈有管道可顺利通过验车,遂以金钱请托陈帮忙,陈再将其中款项作为贿款,置于何的货车内。何明知陈男送来的4部车辆分别有加装车顶架、轮胎及轮框加大、车籍资料没有引擎号码、引擎C.C数值加大、轮框突出车身、车身降低避震器等不合格情形,却予以放水。陈、何各获利3万3000多元、2万4000元。台北地院依贪污罪判何徒刑3年6月,褫夺公权3年,陈则被依行贿罪判刑6月,褫夺公权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