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花酒117次、工程涉贪! 台铁前副局长等7人最重判17年
▲这起弊案7人遭判刑。
台铁局前副局长钟朝雄等12人,在民国99年至102年南太麻里溪桥改建工程期间,涉嫌勾结厂商,又接喝花酒、现金行贿和性招待等,台中地院经过3年审理,日前判处他10年2个月、工务处副处长李奕7年、台中工务段副站长郑文忠因喝花酒117次,判17年有期徒刑。
台铁在民国99年至102年期间,办理南回线南太麻里溪桥改建、台中市大甲等站无障碍电梯、屏东后庄等车站钢轨采购等案,钟朝雄等12人涉嫌图利厂商,先泄漏底标金额,甚至接受性招待、喝花酒以及收受现金等,图利1573万元,台中地院审理3年日前终结,共传讯了390名的证人,判处7名公务员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7名厂商和掮客都被判刑。
被起诉12人中有7人判有罪,钟朝雄判处10年7个月,褫夺公权6年,再追征犯罪所得5万、郑文忠在钢轨采购案喝花酒117次,被判17年,褫夺公权7年、其他人刑责则在5至7年不等;厂商方面,分别被判处1至5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