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晨前男友判2年8月 少女家属泪:造成一辈子伤痛

▲郑家尧今被判2年8个月徒刑。(图/资料照/记者张曼苹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女星林依晨前男友郑家尧被控性侵、猥亵友人13岁幼女,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历经多次开庭审理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共2罪,各判郑家尧1年6个月,应执行2年8个月徒刑。其余部分无罪。可上诉。庭后,少女母亲皆落泪,家属也不满地说「判太轻了,造成别人一辈子伤痛,毁了少女一生。」

少女、父母及其亲戚今天都到庭听判,郑家尧并未到场。庭后,少女马上开始眼眶泛泪,母亲赶紧上前安慰她,一旁亲戚则向媒体表示,「真的判太轻,造成别人一辈子伤痛,毁了少女一生,要恶人受到法律制裁,一定会上诉。」最后,少女与父母3人在门口再次拥抱才步出法院。

起诉指出,郑家尧因运动嗜好而结识被害人父亲郑常对方家中作客;2014年2至4月间,他多次在自宅、少女住处抚摸亲吻被害人胸部,甚至要求性交、口交。少女满14岁后,郑开车载她到宜兰礁溪温泉酒店,再度发生性行为,后来父亲得知女儿遭友人侵害,除提告外并求偿500万;对此,郑男虽否认犯行,辩称未与少女独处,至于拥抱、亲吻等都是国外打招呼方式,仍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