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泼汽油烧女友 害她毁容一辈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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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曾浩乔3年前与罗姓女友争吵后,竟朝她泼洒汽油后点燃,害她容貌身型尽毁,长期穿着压力衣;一审曾男判刑12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斥责他手段残忍、应予厉谴责,但考量曾男更一审审理中与罗女达成和解,依杀人未遂罪判9年。可上诉。

男犯后否认犯行,但更一审合议庭火灾原因调查鉴定人员证述及鉴定书证据,认定他犯行明确,但因曾男在审理期间已与罗女达成和解,并已赔偿她800万元,罗女也表示原谅,因此量刑部分应重新考量。

合议庭审酌曾男与罗女为男女朋友,他只因细故对方争吵,就放火烧险令她发生死亡结果,且犯案后逃亡无踪,罔顾人性,行为诚属恶劣,被害人虽经手术治疗、整形重建及复健,双耳手指坏死截肢部分仍无法恢复原状影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合议庭表示,罗女为女性容貌及身型尽毁,需面对外界异样眼光,火烧场景更是挥之不去之梦魇,各种心理层面之创伤不可言喻,而罗的家属日夜照顾她,担忧难过,身心也承受极大压力,致使罗女身心创痛永难平复,无法以其他方式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