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应召女再逼付开房间费用 恶男「枕头闷脸」狂殴只赔20万
刘姓男子2017年12月间透过通讯软体LINE联系应召女郎小海(化名),双方相约到台中某摩铁进行性交易,他身上明明没钱,仍执意要发生性关系,最后不仅性侵得逞,还殴打女方逼迫她支付开房间的费用。后来两人以赔偿20万元达成和解,但台中高分院法官仍依强制性交罪判刘男3年3月有期徒刑,恐吓取财罪的部分则改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小海表明要先收到款项才能提供服务,没想到却遭刘男性侵。(示意图/123RF,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刘男先前曾触犯妨害自由案件被判刑,他2017年12月2日利用手机上网连到某论坛网站,得知有性交易按摩服务,于是透过LINE与暱称为「花魁」的人联系,进而决定和应召女郎小海约在台中的摩铁碰面。
刘男明知这场性交易3小时收费要价1万元,自己身上却没有足够的金钱,因此先向不知情的王姓友人借钱,接着与小海一起待在房内等候;等待期间他知道小海缺钱,于是要求先帮忙按摩手臂,没想到女方只是拿起手机看一下时间,他就突然生气,一把抢过手机丢到旁边,并把人强压在床上。
▲小海还被逼着自己付开房间的费用。
小海一边挣扎一边质问,「你到底要不要付钱,不要的话我就离开」,并企图拿回手机,结果不仅惨遭枕头闷脸、殴打头部致无法反抗,还遭性侵得逞,最后甚至得自掏腰包付清开房间的费用,才得以脱身报警求救。
而刘男挨告后透过律师提出六大点辩称,自己的确摔坏了小海的手机,但没有任何强制性交的行为,「我看到她在按手机,担心被仙人跳,就想拿过来看,但她不给,争抢过程中手机就掉到地上,不能开机了」,之所以会用枕头闷脸,则是因为他先被咬住手,想要把手抽回来才会拿枕头反击。
虽然刘男事后同意赔偿20万元与小海达成和解,一、二审仍被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3月有期徒刑,他不满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性侵的部分罪证确凿,原审量刑并无不妥,仅恐吓取财方面因为查无罪证,因此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