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女房仲穿丝袜 恶狼强逼口交性侵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有性前科男子郭崇科,去年约女仲介看屋,佯称传授对方如何避免性侵,要被害人到超商买丝袜,前往待售套房穿上,趁机性侵得逞;板桥地院强制性交罪判处郭男4年10个月徒刑

郭崇科(37岁)曾在94年6月以类似手法,将一名女子回家,以手指性侵,当时法院判处他3年2个月确定,并于97年6月获减刑假释出狱,但他却未悔改,依房仲业传单电话,约出一名长相清秀的年轻女仲介碰面。

郭见女仲介涉世未深,谎称他是投资客,可以教导对方如何争取业绩,例如要会撒娇,但也要避免客人性骚扰及性侵,接着要对方到超商购买丝袜以示对客户尊重。

2人随后前往芦洲区某待售套房,郭男要女仲介穿上丝袜,随即强脱被害人衣物,逼对方口交性侵,个性内向女房仲不敢反抗,回公司后躲在洗手间哭泣,在同事追问下才吐露遭性侵。

法官认为郭男第二次犯下性侵案,手段恶劣,被害人除了担心再次伤害不愿出庭外,精神上更饱受折磨,判处郭男4年10个月徒刑并裁定继续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