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怀孕未做胸透落选教师招聘

(原标题女子称怀孕未做胸透落选教师招聘,诉当地文教局一案下月开庭

澎湃新闻记者 喻琰

“他们的做法还是有点歧视女性,我想给自己一个说法。”谈及为何最终决定起诉,11月24日,邹小林化名)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原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代理律师 供图

11月24日,澎湃新闻从邹小林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处获悉,邹小林起诉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案将于12月11日在原阳县人民法院开庭。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成绩第一、但因怀孕不宜做胸透检查,报考教师岗位的邹小林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最终被拒绝录用。邹小林对前述两部门提起了行政诉讼。

邹小林一方的《行政起诉状》称,2019年,原告邹小林去参加被告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联合组织的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报考卞庄语文教师岗位并服从调剂笔试、面试后,原告邹小林以总成绩第一名成绩参加体检。体检中,体检机构工作人员指出孕妇不宜做胸透检查,经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工作人员同意,原告及其他多名怀孕体检人员均未做胸透,与此同时,原告提交超声检查报告予以证明怀孕。但随后,被告以原告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原告。

邹小林的诉讼请求为:撤销二被告作出的对原告邹小林不予录用的决定;判令二被告依法对原告重新作出决定。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和邹小林情况类似的还有另外5名孕妇,她们质疑当地文教体卫局以体检项目缺项为由变相歧视孕妇。

对于邹小林及其他5名孕妇提出的质疑,此前,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外宣办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经初步了解,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在2019年的招教考试中并不存在主观刻意阻挠或设卡,阻碍孕妇入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