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铁试穿睡衣不穿内裤 恶狼诓打工性侵少女付200元

少女试穿睡衣遭性侵。

地方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县员林詹姓男子脸书(Facebook)向女高中生谎称可提供暑期打工机会,将少女骗到汽车旅馆「试穿衣服」性侵得逞,再拿200元补偿,彰化地方法院20日判詹男5年女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28岁詹姓男子去(102)年6月化名游嘉廷」在脸书上认识17岁被害女高中生后,谎称自己是服饰店老板,可以提供暑假打工机会,向少女相约面试,双方约在员林火车站见面,少女信以为真依约相往。

詹姓男子开车将少女带到彰化县埔心乡一家汽车旅馆后,先拿几件正常的衣服要少女试穿,后来又拿出性感睡衣,要求少女脱掉内衣内裤试穿,少女发现有异抗拒,仍被詹男推倒在床性侵得逞,詹男事后拿200元给少女作补偿。

詹男食髓知味,几天后又在脸书邀约被害少女试穿新衣,并称赞对方穿衣服性感,前回只给200元「这次给多一点」,若再发生性关系,一定会「穿雨衣」戴保险套。少女不甘受辱报警,并佯称同意赴约诱出詹男之后,警方当场将他逮捕。

法院审理时,詹男辩称想追求少女,没有办法控制好情绪法官认为,詹男在性侵少女前,也曾载1名女网友到汽车旅馆,幸好对方及时脱逃,詹男不思悔过,判他有期徒刑5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