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男闯国中少女房间 强行指侵得逞!判3年6月再赔100万

变态男闯国中少女房间,强行指侵得逞,遭到判3年6月,再赔100万元抚慰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越南籍男子阿国被国中少女小萱(均化名)指控,在2023年中午闯进她的房间,强行亲吻并抚摸她的胸部,还用手指插入她的生殖器内,予以强制性交得逞1次,阿国所为已侵害她的性自主决定权,同时亦也侵害她的母亲基于亲子关系的身分法益,并且情节重大,导致她们精神痛苦不堪,因而请求赔偿共150万元。

法院审理,阿国所为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前段、刑法第221条第1项,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经法院刑事庭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

阿国辩称,对于刑案所认定犯罪事实,他的行为已对小萱的性自主决定权,小萱母亲基于亲子关系的身分法益有所侵害,他对于这些均不争执,但小萱与其母亲请求的金额过高,他并无能力赔偿。

法官考量,阿国未经小萱同意于以强制性交,自属违反保护他人法律,不法侵害性自主决定权,小萱精神感受到痛苦,且与阿国行为具有因果关系。而小萱的母亲,见到小萱遭受阿国性侵害,感觉痛苦且情节重大,依据法律规定,阿国自应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

法官审酌双方的社会经济地位、阿国加害之经过、小萱及其母亲所受损害等,日前依法宣判,认小萱及其母亲得请求慰抚金,各以80万元、2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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