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女网友试用美容仪器再性侵 恶狼赔60万换少关2个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彰化刘姓男子2018年3月间透过手机交友软体认识女网友玲玲(化名),随后假装要找人试用美容仪器,将玲玲骗到汽车旅馆性侵,一审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2月有期徒刑,他不满上诉。台中分院合议庭考量刘男已经与玲玲达成调解,并同意赔偿60万元,最后改判3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玲玲误信刘男的说词,还被对方诱骗到汽车旅馆性侵。(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stocksna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刘男向玲玲自称是医美产品开发人员,因为急需找人帮忙试用美容仪器,才能交出测试报告,而且用了之后皮乎会变好,希望玲玲能帮忙一下;获得同意之后,两人随即相约前往美容教室试用,但他在开车前往台中的途中谎称联络不上朋友,半骗半哄地将女方带进汽车旅馆。

玲玲在侦查中证称,进到房间之后刘男说要先用热毛巾敷脸,这样才能让毛孔打开,但敷了一段时间就觉得很热、不舒服,「他叫我躺在床上,再帮我换了2、3次毛巾,后来换完毛巾他突然躺在我旁边,还搂着我并往下面摸,我吓到把毛巾拿掉,他就整个人硬扑上来,我说不要、不愿意、放过我,而且一直挣扎,他都没有罢手。」

▲刘男进到房间就伸出狼爪,承认自己单纯只是想发生性关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stocksnap)

玲玲全程拚命挣扎,刘男仍执意要性侵,还坦言「我单纯就是想做那件事」,后来因为无法勃起才没有得逞;她挣扎十多分钟后终于逮到机会用力将刘男推开再拿起桌上的手机准备拨打110,「我叫他不要靠近,接着冲进厕所穿好衣服,逃跑过程中有跟2名清洁阿姨求救,躲了一下确定他没有追上来,才慌忙搭计程车警局报案」,这件事情让她身心严重受创,还因此去身心科就诊。

虽然刘男一审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2月有期徒刑,但他不满提出上诉。台中高分院合议庭认为,刘男的行为对玲玲造成极大的伤害,但考量到双方已经达成调解,他也答应赔偿女方60万元,并当场给付30万元,最后裁定撤销原审判决,依同罪改判处3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