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网友赔钱获轻判2年 恶狼因「酒驾前科」缓刑梦碎得入狱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双方因达成和解,男子获减刑、轻判2年,但争取缓刑碰壁,因去年酒驾遭判刑易科罚金,不符要件。(陈彩玲摄)
去年5月陈姓男子与女网友单独到新北游玩,男子约对方探视猴硐侯硐老家,借机将人带进房间猥亵,女子透过手机求救未成,遭强行脱掉衣物性侵。基隆地院近日审结,双方因达成和解,男子获减刑、轻判2年,但争取缓刑碰壁,因去年酒驾遭判刑易科罚金,不符要件。
陈男透过交友软体成立社团,发起基隆一日游活动,原先有数名网友报名,但活动当天大家纷纷因有事不能参加,最后只有一名女网友赴约,2人便单独至新北市瑞芳区侯硐游玩。
过程中,陈男提出要探视住在侯硐老家的祖母,女子不疑有他一同前往,2人在住处待上一段时间,当晚8点多陈以手机没电为由,将女子带到房间,不顾推拒,隔着衣服抚摸其胸部。女子吓得赶紧使用手机,开启通讯软体视讯功能,对着萤幕向社团其他成员求救,陈男才停止动作,并假意承诺要离开。
但女子将视讯关闭后,陈男再次以身体压住女子,并强行脱掉其衣物,无视对方不断用双手推阻,并反复表示「不要、我要回家」,仍用生殖器插入方式强制性交等逞。被害女子当晚前往基隆长庚医院验伤采证后,报警处理。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陈男于审理时坦承不讳,经社团其他成员证述、通讯软体对话截图,以及男子祖母住处内监视器录影撷图照片等,确定犯行,但法官审酌,陈男坦承犯行,积极向被害人寻求谅解,双方达成调解且赔偿完毕,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减其刑,判有期徒刑2年。
陈男进一步请求宣告缓刑,但经查去年5月11日曾因酒驾遭判有期徒刑2月、易科罚金,虽不构成累犯,但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宣告,与缓刑要件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