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100元支开友人儿…男性侵朋友16岁女儿 酒醉获减刑判4年2月
▲潘男酒后趁朋友不在家,性侵对方的女儿得逞,图为示意图。(图/达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50岁潘姓男子酒后拜访朋友,发现朋友家中只有儿女在,顿时色欲薰心,拿出100元支开友人的儿子,并强行以手指、下体性侵朋友16岁的女儿(以下简称A女)。新北地院1日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2月。
判决指出,潘男1月2日中午前往友人家中,发现只有A女和胞弟在家,他看到有轻度智能障碍的A女顿时起色心,便拿出100元叫弟弟去买东西。弟弟外出后,潘男便将A女压倒在客厅的椅子上,拉开对方的上衣及内衣,进行猥亵,他不顾A女大声拒绝及出手反抗,强行将对方拉进卧室,脱下其裤子及内裤,以手指及阴茎性侵得逞。
事后,A女因承受不了打击,便向弟弟哭诉;父亲接到弟弟的求助电话,回家了解才曝光案情。法官表示,由于潘男酒后理智不清,导致道德礼教观念较为薄弱,行为分际拿捏松散才犯案,且他事后坦承犯行,双方也私下和解,依刑法59条减刑,判4年2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