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匠性侵小三未成年女儿 母反控女儿:「抢我男朋友」

法官说:被告行为卑劣,让两名受害者遭受难以言喻的委屈。(图/达志示意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香港一名50岁已婚的计程车运匠,两年前借词为「消灾解劫」进行「黄道十二宫法事,在4个月内分别强暴及非礼情妇的一对未成年女儿。之前他被裁定13项罪名成立,周一(10 日)高等法院判处他15年徒刑。镇

法官在庭上痛斥被告行为卑劣。两名受害者遭受的委屈难以言喻:受害者的母亲竟在开审之初,指责长女「抢走我男友」!言论让人惊讶。法官引用古语「虎毒不食子 」,斥责这名母亲「愧为人母」。

庭上又透露被告的心理报告,指被告极度不成熟及自私,藉神怪之说提高个人形象。心理报告同时指出:两名被侵犯的未成年少女需要接受心理辅导

长女曾受到非常残忍的伤害,幼女也出现频频做恶梦情况。两人对母亲支持被告的作法感到极度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