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农民肉身挡台电施工 法官护农判无罪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民国100年3月彰化议员率领民众,以机车包围台电工程人员,甚至用铁链把自己跟工程车底盘绑在一起,强力阻挡台电施工被告涉嫌强制罪;彰化地院承审法官陈义忠,引用六四天安门事件当中,民众用肉身阻挡坦克为例,认为台电未经沟通迳行施工,弱势民众只能团结逼台电软化

抗议施工遭比为六四天安门坦克,台电:尊重判决。

彰化北斗农民不惜下跪抗议台电施作高压电塔,逼迫台电让步决定暂时停工,平息众怒,事后却悄悄砍树继续施工,愤怒农民一涌而上包围台电人员,头发花白阿伯,讲到激动处忍不住挥手打人,阻挡施工的12位农民,事后被依强制罪移送法办

但承审法官陈义忠认为台电仗着国营企业财大气粗,未经沟通施工,弱势农民集结抗争,是民主国家常态况且当时台电已停工,民众只是站着或坐在机车上包围台电人员,表达诉求是和平行为,看不出有暴力胁迫行为,更以六四天安门事件,人民以肉身阻挡坦克车为例,认为农民诉求属于言论自由范围,应被保障判决农民无罪。

▼停工包围抗议台电无胁迫,和平诉求应保障判无罪。

法官护农的判决,宛如大埔胜诉翻版。彰化地院发言人余仕明:「当时没有施工也没有人员要离开,被告这些人在现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有妨碍到他人施工。」

对此,台电表示,为服务民众用电公用事业、及满足南彰化地区用电需求,这条南投到彰林超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均依照电业法51条相关规定并经地方政府同意后,才进场架线先行施工,且施工前曾与自救会民众多次沟通协商,没有「非法施工」或偷偷的「片面施工」的问题

施工处副处长刘金溢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台电立场以和为贵。台电强调,当时施工都有合法许可,历经多次民众抗争又协调复工,工程延宕近20年,如今法院判决出炉,他们给予尊重,是否上诉就等检察官再做决定。(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