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推出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保障具体措施

日前,沧州市制定《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保障措施落实方案》,重点围绕稳定进城农民工就业创业,消除进城后住房、医疗、子女就学、权益保障等方面后顾之忧,提出5方面18条具体落实举措。

该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强农民工子女入学保障,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纳入资助范围,每人每年小学资助1250元、初中资助1500元、高中资助2300元。

拓宽农民工就业创业渠道,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推广“大数据+铁脚板”就业服务新模式,依托“沧州就业”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及“沧州人力资源网”等招聘平台,推送用工信息,开展线上直播带岗、入企探岗等活动。搭建用工单位与求职农民工常态化对接桥梁,深入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发挥全市44家劳务品牌引领带动就业作用,依托32家“零工市场”,强化农民工灵活就业服务。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发挥创业担保贷款“造血式”扶持功能,创办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至400万元,个体创业贷款额度最高至30万元。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解决进城农民工的住房困难。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标准为市中心城区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30%,最低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最大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农民工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个家庭每年可提取最高金额1.6万元。在此基础上,“二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金额提高至每年2万元;“三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金额提高至每年2.5万元。

完善医疗经办管理服务,保障农民工医疗卫生权益。为农民工提供就医指导以及全程的健康咨询,帮助外来务工人员熟悉就医流程。优化入出院流程,提供入院手续办理、医保审核、出院结算等“一站式”服务。沧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不受户籍地限制。

(原标题:沧州推出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保障具体措施)

(来源:河北日报)